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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会专商所两商标案件入选“2014-2015优秀商标代理案例”

时间: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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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5年10月16日至19日于海南省海口市举办的2015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期间,中华商标协会开展了2014-2015优秀商标代理案例评选活动。贸促会专商所“黄金之羊”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和“MAYER&BOCH MB”商标异议复审案入选该“2014-2015优秀商标代理案例”并在商标典型案例评析论坛上发布。

        此次优秀商标代理案例的评选是为梳理和回顾2014年至2015年商标领域发生的重大事件、案件,树立优秀案例标杆,充分发挥案例示范指导效应。中华商标协会邀请了来自法院、高校、商标主管部门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影响力、示范性、参考性六大评审要素进了行评选。

       “黄金之羊”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案的胜利,使布克兄弟已有近二百年历史的“黄金之羊图形”商标在核心商品上得以在中国注册,并使布克兄弟在中国的广泛经营免除了数量巨大的侵权赔偿。该案件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通过个案确认“何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上利害关系人”,并就“外国法的适用”做出指引。

        在“MAYER&BOCH MB”商标异议复审案中,申请人不仅提交了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业务关系的商业文书,还提交了其他在先使用证据,完全符合《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适用要件,是典型的制止商标抢注案件。

      《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对利用特殊关系比如合同、业务往来关系等知晓他人商标并进行抢注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行为以专门条款进行了规制,弥补了修改前的《商标法》对利用其他特殊关系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无法有效制止的法律漏洞,更加明确地释放了加强打击恶意注册行为的信号,为在商标确权程序中保护正当合法的在先使用权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比修改前的《商标法》第十五条在增加双方关系外延的同时也增加了在先使用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