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新法主要涉及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些重要变化,包括:
- 对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引入了自申请日起12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主要适用于申请人自己或者源自申请人的披露;
- 对于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人可以申请加快审查,具体申请步骤尚待确定;
- 规定了专利和实用新型分案申请的情形;
- 将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从10年延长至20年;
- 对外观设计将进行实质审查(新颖性审查);
- 对职务发明做了更详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员工发明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
- 阿联酋专利局将作为国际专利申请(PCT)的受理局;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可以在阿联酋申请备案登记,保护期限为10年;
- 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额度。
新规定中的很多内容有待相关细则进一步明确,比如加快审查的申请步骤、惩罚性赔偿的具体判断。此外,治疗和诊断方法不可申请专利,但是此类方法中使用的产品的专利性尚未明确是否可以申请专利。我们将继续关注后续实施细则的进一步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