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帮助知名服装零售集团赢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胜诉。
在本案中,被告不但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我所客户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而且还在多个相关类别上申请与客户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为了制止此类故意抄袭模仿的行为,客户前期不得不通过异议、无效以及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合法权利。
鉴于上述情况,办案团队确定了核心诉讼请求,即,被告不但需要停止商标侵权行为,还需要赔偿客户因遏制被告的抄袭模仿行为而产生的费用。以此为目标,办案团队线上和线下监控侵权行为,梳理双方的历史纠纷,全面收集和组织相关证据。
最终,在认定被告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的同时,法院还认定,被告故意抄袭模仿他人商标的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由此,除了停止侵权的禁令以外,法院还在判决的两个判项中针对商标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酌情确定了赔偿额,赔偿额合计数十万元。
法院在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酌定赔偿金额时,充分考虑了我方证据,使得客户由于异议、无效和行政诉讼程序而支付的费用得到了充分补偿。在判决生效后不久,我所客户已经全额收到赔偿款。
该案的胜诉再一次为商标权利人在竞争法框架下遏制商标被他人抄袭模仿提供了积极的先例。
本案的办案团队成员为吴红霞、杨一帆。
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拥有丰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经验,凭借专业与敬业,维护客户权益,赢得客户信任。我们始终扎实践行“守护智慧、创造价值”的初心使命,不断精进,为国内外客户提供行业领先、可依赖且具有前瞻性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