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于2003年3月起接受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其“农夫山泉”第32类在台湾的异议案件以及随后复审、诉讼程序。经过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台湾高等行政法院、台湾智慧财产法院3次异议、3次复审、3次诉讼。经过我所代理人以及公司历时近10年的艰苦努力,农夫山泉最终获胜。随后与之相关的系列异议案件也获有利裁定。同时通过本系列案件的审理,“农夫山泉”商标被认定为台湾著名商标(驰名商标)。
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饮用水生产知名企业,是养生堂旗下的控股公司。公司拥有的“农夫山泉”为中国驰名商标,以“农夫山泉有点甜”的广告语而闻名于全国各地。
本次维权引起台湾和大陆媒体、网站的报道,为客户开辟台湾市场扫清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