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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强对国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贸服会期间龙传红副所长接受中国日报记者采访

时间: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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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于9月5日至9日在北京召开。服贸会是全球服务贸易领域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展会和我国服务贸易领域的龙头展会,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共同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三大展会。

贸促会专商所龙传红副所长在贸服会期间接受中国日报(China Daily)记者采访,介绍了中国在保护国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措施。龙传红副所长说,我国自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来,不断完善对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2019年3月通过的《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外知识产权局通过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加快了外国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的审查速度,方便外国企业在我国尽快获得专利授权。

近些年中国在营商环境特别是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2013年我国对《商标法》进行了修改,针对商标侵权成本低等长期存在的问题,首次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1到3倍的惩罚性赔偿。并且把商标侵权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100万提高到了300万元。2019年修改的《商标法》规定,对于恶意商标侵权可以适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并将商标侵权的法定赔偿额上限进一步提高到500万元。《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的草案中也对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规定了1-5倍的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金额的提高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打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

龙传红副所长介绍说,随着中国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特别是在后疫情时代,中国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很多数字化、便利化措施。我国专利申请、商标申请都已经实现了通过电子方式来提交和交换中间文件。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WIPO的“优先权文件数字接入服务”(DAS),使得我国可以与加入该平台的国家或者地区以电子方式交换优先权文件,为外国申请人到中国申请专利提供了便利。

在司法保护方面,我国已经建立了若干互联网法院,对于管辖的案件从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到宣判等诉讼环节可以全部在互联网上完成,这也是数字化在司法中灵活运用的体现。在疫情期间,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许多法院都开通了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进行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

作为落实中央“六保六稳”精神的举措本届服贸会在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中专利商标知识产权服务在这些领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龙传红副所长指出,外国企业在我国投资前一般都会进行知识产权布局,例如申请商标和专利,从而为其在中国的投资提供支撑和保护。我国通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培养了一支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服务专业人员队伍,他们在知识产权的授权、确权和维权等各个环节为外国企业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持。他们可以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海关以及司法机关等多种途径,为外国或外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的全方位保护。因此,外企不仅可以快速、高效地获得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还能够通过行政、司法等多种切实保护权利,最大程度上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实现知识财产利益的最大化。(作者:王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