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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法院判决阐明亚马逊是否需要为第三方卖家的侵权行为负责的考虑因素

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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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2日,欧盟法院(CJEU)发布了期待已久的判决(C-148/21和C-184/21,ECLI:EU:C:2022:1016)。判决案件的争点在于:当第三方卖家在亚马逊市场(Amazon Marketplace)上销售侵权产品时,亚马逊是否可被追究商标侵权责任。

法国奢侈鞋设计师Christian Louboutin最知名的产品是外底为红色的高跟鞋。Louboutin先生已经为红色外底这一特征申请了商标。他投诉卖家利用亚马逊市场销售涉嫌侵权的鞋子,并在卢森堡和比利时法院起诉了几家亚马逊公司。在本案中,亚马逊网站既包含了第三方卖家的购物平台,也包含了亚马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提供的产品的销售要约。法院将问题提交欧盟法院进行初步裁决。

欧盟法院指出,为了确定市场经营者本身是否使用了涉嫌侵犯商标的标志,有必要确定第三方卖家的广告是否可以在该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和涉嫌侵权的标志之间建立联系,理由是一个见多识广并具有合理观察力的用户可能认为该经营者正在以经营者的名义和账户推销使用有关标志的商品。欧盟法院认为下列情况可作为评估因素考虑:

・使用统一的方法在网站上发布广告,同时显示运营商和第三方卖家的广告;

・在网站和所有广告上显示运营商自己的知名经销商标识;

・不论优惠来源,将各种优惠描述为“畅销品”、“最受追捧”或“最受欢迎”;

・为第三方卖家出售的商品提供服务,例如处理用户关于商品、存储、运输或者管理退换货等问题。

提出初步裁决请求的国家法院将根据欧盟法院确定的相关因素评估,亚马逊作为包含互联网购物平台的在线销售网站的运营商,是否确实使用了侵犯Louboutin先生的商标的标志。

(来源:AIPPI Newsletter - February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