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属安的列斯于2010年10月10日解体后已有年余。解体后,库拉索岛(Curaçao)和圣马丁岛(Saint Maarten)已成为荷兰自治区;博奈尔(Bonaire)、圣尤斯特歇斯Saint Eustatius)和萨巴(Saba)通称BES 岛已为荷兰直接管辖。各相关地区的商标保护方法如下:
库拉索岛和圣马丁岛:
1、上述地区的政府将前荷属安的列斯注册的商标直接转化为库拉索和圣马丁的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无需重新提交任何申请;
2、 2010年以前在荷属安的列斯提交的尚未结案的商标申请无需重新提交申请;
3、 解体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必须向以上两个地区主管机关提交。
BES 三岛
1、所有在原荷属安的列斯注册的商标必须向比荷卢知识产权局重新提交有效申请以维持商标注册效力;
2、所有尚未获得注册的原荷属安的列斯申请提交有效申请以维持商标申请有效性;
3、解体后的BES 三岛商标新申请必须向比荷卢商标注册当局提交。
国际注册:
1、2010年10月10日以前通过国际注册申请领土延伸至荷属安的列斯已经获得注册的,申请人无需进行任何转换手续,国际注册商标权将由荷属安的列斯自动转化为BES 三岛、库拉索和圣马丁。
2、2010年10月10日以前通过国际注册申请领土延伸至荷属安的列斯尚未获得注册的,但目前已经获得注册的,将在以上三个区域分别备案;
3、通过国际注册申请领土延伸至荷属安的列斯,并在2010年10月10日以前已经通知荷属安的列斯注册当局的,分解后的三个区域的注册当局将依据马德里议定书5(2)(a)款规定予以审理,驳回期限为一年,自通知日起计算。
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将采取必要措施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相应修改。
5、解体后,国际注册商标所有人需分别指定库拉索、圣马丁和BES 岛以获得相应的保护。
有关上述地区的商标保护变化我们将做进一步跟踪。详细信息请咨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