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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商标保护的主要路径

时间:2023-08-29作者:

曲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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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作为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其法律体系存在着私法(droit privé)与公法(droit public)之分的法律分类传统。 法国一般会将相关的诸多法律规定纳入到统一的法典之中。著名的1804民法典就集中规定了法国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关内容。商法典集中了法国商事法律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则收录在知识产权法典之中。

法国的法律库包括“法国政府官方公报” 、“法国最高法院判决数据库” 和“法国法律文本法律数据库” 。

“法国政府官方公报”提供官方公报上刊登的法语版法律法规和法院判例的主要内容,以及劳资集体协议、欧洲机构颁布的各项标准以及在法国生效的国际条约与协定。须注意的是,只有在法兰西共和国官方公报上刊登的法文版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法国最高法院判决数据库“提供法国最高法院的判决。该数据库还有中文版,会提供最高法院的部分重要判决。

“法国法律文本法律数据库”(Légifrance)提供法国出版的法律和法令、重要的法院裁决、集体劳工协议,欧洲机构颁布的标准以及法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协议。该网站提供的数据均为法语版本,由政府总秘书处(SGG)负责编辑。

同时,因为法国是欧盟的成员国,欧盟的条约和条例自动适用于法国。欧盟指令不自动适用,需要通过法国国内立法转化成法国国内法的一部分。

此外,法国已经加入了一系列与保护知识产权相关的国际条约,包括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自1883年起)、1967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自1967年起)、1994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自1995年起)并且承认《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所建立的分类。法国同时也是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的成员。

法国负责商标的注册和管理的政府机构是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L’Institut national de la propriété industrielle,简称INPI)。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是由法国经济财政部(Ministère de l'Économie et des Finances)管理的公共机构,总部位于巴黎,且在布列塔尼等12个地区设有办公室。凭借法国海关提供的服务,INPI在打击侵权假冒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2005年开始,法国人提交的商标申请数量稳步增长。2015年,法国人的商标申请量相较于2005年,增幅高达到53%,远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9%。 2015年,法国企业及个人在法国国内及其他国家申请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的总数为497324件,其中商标申请的数量达到36145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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