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爱民
北京高院支持德国野格公司就“野格哈古雷斯”利口酒提出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之诉, 维持一审判决, 认定“野格”为驰名商标、“野格哈古雷斯”商标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判决侵权人赔偿人民币一千一十万元。
2023年12月14日,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典型案例暨专项审判工作情况”通报会。“野格”商标维权诉讼案件被列为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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