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2日,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评选产生“2024年上海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025年4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4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专商所代理投诉的非法改装假冒“劳斯莱斯银云”汽车用于婚车租赁服务系列案件成功入选。
本案典型意义
本案涉及出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的定性问题。现行《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至(六)项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了六种商标侵权行为,第(七)项将立法时尚不能预见的商标侵权行为作概括性规定。本案明确了出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侵权行为。
本案中,当事人将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车辆用于租赁服务谋取商业利益,属于商业行为,而非终端消费者。当事人涉案车辆上完整保留了商标权利人的商标,其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宣传,多次将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车辆标注为“劳斯莱斯银云”,并放置多张侵权车辆图片以招揽婚车租赁客户。而涉案商标又是承租人选择租赁标的、达成租车交易的重要因素。在侵权车辆的租用过程中,侵权标识直接附着于涉案车辆的车头、车身、轮毂等多处显著位置,足以造成消费者对此发生混淆和误认,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涉案车辆为劳斯莱斯银云汽车或者与劳斯莱斯汽车有限公司存在特定联系。涉案当事人出租侵权车辆的违法经营行为长达多年,是对商标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持续侵害,不仅容易导致承租人对车辆的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挤压了商标权利人的销售空间和交易机会,同时也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商业信誉和竞争优势等利益。
贸促专商点评
专商所代表宝马公司及劳斯莱斯汽车有限公司协助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成功查办该案件。涉案车辆车头的金马车标被当事人替换成劳斯莱斯欢庆女神“”车标,车身、轮毂盖处均贴有“
”和“
”劳斯莱斯商标。侵权人将车辆冒充“劳斯莱斯”银云型号车辆作为婚车对外提供租车服务,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对外宣传。上海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多家婚车租赁公司突击检查,查获多份“劳斯莱斯”婚车租赁合同及5辆涉嫌假冒“劳斯莱斯”银云型号机车,并对系列案件中的15家涉案当事人做出罚款等行政处罚。本案中,专商所办案人员代表宝马公司及劳斯莱斯汽车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提出查处请求,与权利人及执法人员多次探讨外观设计、商标权及著作权侵权的可行性,帮助执法人员厘清劳斯莱斯相关商标权属关系,协调权利人辨认鉴别涉案车辆并向执法机关出具鉴定报告,收集整理大量“劳斯莱斯银云”汽车知名度证据。在系列案件成功查办后,专商所办案人员陪同劳斯莱斯中国区负责人和宝马中国品牌保护部门负责人拜访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参与交流座谈会,对上海执法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努力和成效表示感谢。
专商所办案人员陪同劳斯莱斯中国区负责人和宝马中国品牌保护部门负责人参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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