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1日,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政府向WIPO总干事递交了加入关于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议定书的申请。议定书于2015年10月31日在阿尔及利亚生效。
阿尔及利亚加入议定书使得议定书的缔约方数量增加到95个。阿尔及利亚曾经是马德里联盟仅存的仅受马德里协定管辖的成员国。随着阿尔及利亚加入议定书,马德里联盟的缔约方全部受到议定书管辖。
对于马德里商标注册体系及其用户来说,阿尔及利亚加入马德里议定书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从此,全部国际注册缔约方都由马德里议定书管辖。这样一来,国际注册申请和管理将被简化。阿尔及利亚的商标持有人也将从中获益,从此可以在国际注册保护体系中指定全部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
从10月31日开始,所有的新申请都可使用国际申请表格MM2提交,所有的新国际注册商标都可以在议定书的规定下进行。
普遍采用马德里议定书表明其灵活性和其他相关特性将普遍适用,即:
1、国际申请可以基于原属国家或地区的商标申请或注册提交;
2、可基于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住所或国籍自由选择原属国;
3、若基础商标在5年内失效,可以对撤销的国际注册提交转换申请;
4、可直接向WIPO或通过原属国商标局提交撤销或注销申请;
5、有效期为10年;
6、缔约方可根据议定书第5条(2)(b)和(c)选定审查期限;
7、缔约方可根据议定书第8条(7)(a)规定单独规费;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同属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的国家来说,根据该议定书第9条(1)(b),上述第5条(2)(b)和(c)及第8条(7)(a)的内容并不适用。因此,对于这些国家来说,适用议定书第5条(2)(a)规定的审查期限上限为1年,以及第8条(2)规定的单独规费。
总之,马德里议定书现在管辖所有缔约方的国际申请和注册,同时马德里协定也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