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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非洲国家/组织对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

时间:2016-10-19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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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成员中共有21个非洲国家/组织。20个国家是:阿尔及利亚、博茨瓦纳、埃及、冈比亚、加纳、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摩洛哥、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卢旺达、塞拉利昂、苏丹、斯威士兰、突尼斯、赞比亚、津巴布韦、马达加斯加、圣多美和普林西比。1个组织即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包含17个成员国:贝宁、布基纳法索、喀麦隆、中非共和国、乍得、科摩罗、刚果、科特迪瓦、赤道几内亚、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

以对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为标准,可以把这些国家/组织分为三类:

第一类、保护力度较强:博茨瓦纳、冈比亚、加纳、肯尼亚和莫桑比克。这 5个国家对国内法律进行了修正,明确承认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效力。

第二类、保护力度较弱:阿尔及利亚、埃及、马达加斯加、摩洛哥、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苏丹和突尼斯。这8个国家虽然国内法律尚未进行修正,但在实践中承认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效力。 

第三类、保护力度存疑:莱索托、利比里亚、纳米比亚、塞拉利昂、斯威士兰、赞比亚、津巴布韦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这8个国家/组织的法律不承认马德里商标的效力,因为他们没有修改国内法律或者国内法律,只规定了涉及国际条约的一般条款。

因此,如果商标申请人需要指定第三类中的非洲国家/组织,建议逐一国家申请注册,而不是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