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7日,泰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交存了该国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文书,这使得泰国成为马德里体系的第99名成员。马德里议定书已于2017年11月7日对泰国正式生效。
依据马德里议定书之规定,泰国政府官员递交的缔约文书做出了如下主要声明:
1、依据马德里议定书第5条第2款(b)项和(c)项之规定,泰国知识产权厅将于收到国际注册延伸保护至泰国申请之日起最长18个月内针对是否驳回该申请通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若该申请在异议期内可能遭遇第三方异议,则泰国知识产权厅在18个月审查期限届满之前通知国际局潜在异议可能性之前提下,可逾期作出驳回决定并通知国际局。具体而言,基于异议的驳回通知应当在异议期间届满后一个月内作出,并不得晚于异议期间起始日之后七个月以内。
上述规定意味着中国企业若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在泰国申请注册商标将至少耗时21个月。
2、依据马德里议定书第8条第7款(a)项之规定,泰国知识产权厅向商标国际注册指定泰国的申请人收取一定数额的单独规费(individual fee),各项单独规费的具体数额由泰国官方规定,自缔约文书递交当日起生效。
3、依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该协定有关议定书的共同实施细则》第20条之二第6款(b)项之规定,国际注册簿中的使用许可登记在泰国无效。
自2017年11月7日起,除向泰国知识产权厅直接递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外,中国企业还可以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直接指定泰国。
若拟在包含泰国在内的多个国家/地区申请注册商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必将是更具成本效益的途径。换言之,中国企业可以向国际局递交一份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指定延伸保护至该体系其他98个成员国的114个区域,并且只需要支付一笔官方基础费用(basic fee)(653瑞士法郎,约合4380元人民币)外加所指定国家/地区各自的单独规费(例如泰国为418瑞士法郎,约合2804元人民币)即可。然而,直接向泰国知识产权厅递交商标注册申请,考虑到本地律师代理费,将远远高于马德里途径下的单独规费。
再者来说,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极大地简化了通过单独国家注册所面临的繁琐申请手续,中国申请人只需要递交一套申请文书,便可指定向多个缔约方延伸商标注册保护,非常简便地为自己的商标在多个区域寻求法律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若申请进程顺利,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在泰国申请注册商标的周期为21个月,直接向泰国知识产权厅申请注册商标的周期为15个月。故希冀尽快获得泰国商标注册并且快速投放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于泰国市场的中国企业需要慎重考虑采取何种途径来解决商标保护的问题。两种途径各有利弊,企业应当酌情而定。
总体来说,泰国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凸显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正在成为国际商标保护的关键组成部分,它为中国企业和其他各国企业提供了一个方便可行、具有成本效益的解决方案。该解决方案不仅可以进一步节省费用成本、简化申请手续,对于企业进行统一的商标管理也大有益处。
若打算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在泰国寻求商标保护,建议先行使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线免费提供的全球品牌数据库(WIPO Global Brand Database)来检索筛查在泰国是否具有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以便进一步提高在泰国申请注册商标的成功率。
特殊声明:上文中提及的各类费用仅为普通非彩色商标申请注册在一个类别上的费用,若申请包含彩色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等其他种类商标和/或一个以上类别的商品/服务项目,费用另计。同时,以上信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整理,所含信息内容虽经谨慎处理不排除疏忽之处,因此本简讯所提供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