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标注册续期管理简介
根据香港《商标条例》规定,凡商标获注册,该注册自注册日期起计的10年内有效。注册商标可按照《商标条例》第50条(注册的续期)进行续期,每段续期的期间为10年。若不断续期,商标注册可无限期延续下去。 注册的续期 注册商标的拥有人须提交商标的注册续期请求书,并缴付规定金额的续期费用。续期请求的提出及续期费用的缴付必须在商标注册期届满之前完成。根据香...
从跨类混淆和淡化角度谈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是商标法中陈旧且常新的话题。目前我国的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理由主要包括被诉商标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来源认知混淆以及被诉商标的使用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被弱化、丑化或者被不当利用市场声誉,即常说的淡化两个大类。我国的法律中并未直接规定驰名商标淡化,仅通过司法解释将商标淡化的表现形式纳入商标保护规定中。但凡为权利,必然...
从法律到实践:利比亚出台《2010年商标法实施条例》
十四年前,利比亚出台了具有变革意义的商标法《关于商业活动的2010年第23号法令》(以下简称《2010年商标法》)。此后若干年间,由于缺乏对应的实施细则,法令一直无法实际执行。直到2024年初,利比亚当局才发布了《2010年商标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的出台有望填补许多实际操作空白,对实现法律目标至关重要。 相较《关于商标保护的1956年第40号法令》(此前的旧商标法...
遭遇撤三?证据收集整理有妙招
根据现行《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俗称撤三。 虽然我国目前的商标法制度仍是以注册保护为主,使用为辅,但商标使用的要求随着商标法历次修改得到不断加强。撤三制度的设置是为了鼓励商标使用,清理闲置商标,为在后的申请人在商标资源日益稀缺的情况下保留获得新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