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商标法关于“商标混淆性”的判断
加拿大(除了原法属殖民地的魁北克省)的许多法律制度是根据英国的普通法和成文法演变而来,从法律传统上来看,加拿大隶属于普通法系。普通法系不重视成文法的传统在知识产权法领域成为例外,包括英国和美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都已颁...
论立体商标的非功能性和显著性--以中美欧立体商标审查为例思考中国立体商标审查制度
所谓立体商标,是与平面商标相对应的概念。立体商标本质上是一种具有 区别商品来源功能的三维标志 。依据保护客体的构成形状不同,立体商标可以分为三种:(1) 装饰性立体标志外形 ,如麦当劳的金色拱门标志;(2) 商品包装物的立体...
科威特商标注册申请将采用第10版尼斯国际分类
虽然尼斯国际分类第十版自2012年1月1日起就已经开始推行实施,但在中东地区仍然有不少国家尚未正式采用,也门、科威特、利比亚、伊朗至今仍采用第8版的尼斯分类,而伊拉克、卡塔尔甚至还采用的是第7版的分类文本。 最近科威特官方宣布:...
由“福联升”商标案看商标近似和混淆可能性的判断
现行《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应2001年《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从字面上看,该条款的法律适用主要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