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商标审查制度改为异议后置审查
波兰原有的商标审查与大多数欧盟国家不同,不仅审查绝对理由,还审查相对理由。这样的审查规则存在两个明显的缺陷:一是审查期限过长,从提出申请到获得注册,通常需要1年的时间;二是官方引证的在先商标所有人,可能与申请人并没有...
部分非洲国家/组织对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
马德里成员中共有21个非洲国家/组织。20个国家是:阿尔及利亚、博茨瓦纳、埃及、冈比亚、加纳、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摩洛哥、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卢旺达、塞拉利昂、苏丹、斯威士兰、突尼斯、赞比亚、津巴布韦、马达加斯加、圣...
中国“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商标行政案件中的程序适用及实体要求
关于“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程序问题 在商标审查实践中,由于商标权利人在商标评审程序中主张的理由不当,其无效宣告请求得不到支持,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该商标权利人不得再次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提起评审请求,导致该权利...
“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商标无效宣告确权案件中的适用
现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款中规定: 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的,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申请已经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的,任何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上述规定实际上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