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滔
发明和实用新型具备创造性是授予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之一。2024年2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3)》,结合(2021)最高法知行终1226号案件,给出了创造性评价中区别特征与其他技术特征的协调配合关系对改进动机判断影响的要旨。笔者结合该案例、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其他案例,探讨创造性“三步法”中如何判断存在技术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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