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柬埔寨提交使用声明或未使用声明制度
根据柬埔寨商标法,在柬埔寨商标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期间内,为了避免注册商标被他人撤销或在他人申请过程中被引证而被反诉而撤销,注册商标所有人必须在自注册日起第5年和第6年之间提交使用声明或未使...
共同体商标异议程序中被异议人不答辩的法律后果
英国LAYTONCREST LTD 公司 (以下称申请人)于2001年7月3日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OHIM) 提出“TRENTON”文字商标在第7,9,11类的共同体商标申请。经审查,这些申请于2002年6月17日获得公告。 美国 ERICO INTERNATIONAL CORP.. 公司(以下称异议人)于 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