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数特征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的专利申请撰写探讨
奥克斯与格力的专利纠纷案引起业内人士对参数特征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的关注,并且近几年来新能源领域的参数特征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无效案使业内人士更加关注参数特征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的申请文件质量。本文将无效案例中常用无效理由与专利代理师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思路结合,以期望总结出有利于提高申请文件质量的方法。 一、关于参数特征限定的相关规定 对于参...
浅析创造性判断中如何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引言 《审查指南》中关于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提出了三步法: (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第二步中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对于最终确定发明是否显而易见起着重要作用。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来分析如何更加准确的确定发明...
案例分析:创造性判断中区别技术特征的认定
区别技术特征的认定是创造性评价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评价创造性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影响到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的结论;区别技术特征认定的不同,可能导致创造性判断结论的大相径庭。因此,需要正确认定区别技术特征。 在确定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的区别技术特征时,可能存在法律层面或技术层面上的若干问题。例如,在技术层面,对本申请的方案理解错误,...
浅谈技术特征的协同配合关系对创造性判断的影响
我国《专利法》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标准,是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具体的判断方法通常可按照以下三个步骤(简称三步法)进行: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第二步,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