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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Specsavers商标案引发的关于商标使用的思考

时间:2015-03-11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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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最大的平价眼镜供应商Specsavers与沃尔玛旗下的英国最大连锁超市Asda之间的商标纠纷,无疑是英国近年来最重要的商标案件之一。该案虽然存在多个争议焦点,但本文仅针对商标的实际使用如何得以维持商标注册展开探讨。

    根据英国和欧盟法律的有关规定,认定注册商标是否实际使用有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1、必须全面考虑所有相关事实;

    2、实际使用证据的数量并不重要,也没有最少使用数量的要求;

    3、应当对各个因素之间的关联度进行评估。

Specsavers的注册商标如下:

                                                                              

  本文中称为“图形商标"

Specsavers实际使用的商标如下:


          本文中称为“Specsavers及图商标”      

    英国和欧盟的商标法并没有要求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必须与注册商标标识完全一致,只要实际使用并不影响商标的显著性即可。

    Asda认为:Specsavers实际使用的“Specsavers及图商标”不仅使用了绿颜色,而且比注册的“图形商标”增加了“Specsavers”文字,这就意味着Specsavers在实际使用中改变了原注册商标的显著部分。但英国上诉法院并不这样认为,并在其判决中认定:实际使用的“Specsavers及图商标”虽然与“图形商标”存在差异,但并未改变“图形商标”的显著特征。

    法院做出上述判决基于了以下3点事实:

    1、“Specsavers及图商标”商标有广泛的实际使用;

    2、这两个商标在设计上与其他同行的商标有明显的不同;

    3、店外的顾客,比如出租车司机,从远处只能看到绿色椭圆重叠图案,这与注册商标仅仅在颜色上有所不同。

    最后一点尽管证明起来非常花钱,但有趣的是:以前许多英国商标案件中经常引用的“坐克拉彭公交车的人”,现在恐怕要被“坐黑色出租车上的人”所替代了。

    法院的这一判决意味着,实际使用中的商标与注册的商标可以存在一定差异,只要这一差异还在“安全距离”以内, 就仍然可以维持注册商标的有效性。但无论如何,企业仍应当注意到注册商标与实际使用商标的不同之处,尽量避免这一差异超出“安全距离”而被他人无效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