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日塞舌尔2014知识产权法案正式实施。
根据该法案规定,专利废除了临时专利以及基于英国和欧洲专利再注册的相关规定,但接受PCT国家阶段申请并给予20年的注册有效期。
商标方面,新法案引进了巴黎公约优先权申请。初次注册有效期从7年延长至10年,增加了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保护。
新法案增加了外观设计的注册保护制度,但功能性设计不予以注册保护,外观设计的注册有效期5年,可续展2次,每次5年。新法案还增加了对实用新型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这两种保护的有效期均为10年。
具体修改如下:
商标:
- 塞舌尔加入巴黎公约,意味着商标所有人可以要求优先权。
- 接受立体商标申请
- 在先商标权利人可以以其商标实际使用满6个月并有一定知名度为由,对他人近似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同时提交商标新申请。
- 初次注册商标有效期从原来的7年改成10年,续展后有效期从原来的14年改成7年。 旧法案下尚未到期的注册,续展适用新法。
- 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依法可以被撤销。
- 新法案增加了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保护规定。
- 新法案还详细规定了不公平竞争条款。
专利
- 新法案特别准予了PCT国家阶段申请。
- 新颖性是授予专利权的必须条件,但申请人因其行为或者第三方针对申请人构成滥用的情形下,可以享有12个月披露宽限期。
- 新法案明确了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包括人用或者兽用外科手术的治疗方法和诊断方法,有关商业活动、纯粹的智力活动或者游戏的计划、规则和方法,以及除微生物方法之外的动植物品种。
- 允许提交分案申请。
- 新法案规定了强制许可。
- 新法案规定专利有效期从申请之日起20年。不允许续展。
- 专利自申请之日起满一年后需交纳年金。年金可以在6个月的宽展期内交纳。但专利申请失效后不能再恢复。
- 新法案不接受临时专利申请。
- 新法案废除了基于英国和欧洲专利在塞舌尔再注册的相关规定。
- 旧法案下,申请在授权前后都可以修改。 但根据新法案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只能在授权前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且修改不得超过原始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
- 新法案针对小发明增加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但需具有新颖性和工业实用性。并提供6个月的披露宽限期。
- 新法案列明了不予授予的实用新型。
- 专利申请在授权或者驳回前可以转换成实用新型申请,反之易可行。
- 实用新型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10年。
外观设计
- 自1978年1月4日起,塞舌尔就没有外观设计保护。新法新增了外观设计保护规定。
- 新颖性是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必须条件,但申请人因其行为或者第三方针对申请人构成滥用的情形下,可以享有6个月披露宽限期
- 功能性设计不享有外观设计保护。
- 外观设计接受分案申请。
- 外观设计申请可以是属于国际分类中的同一类别的一个产品中的2项以上设计。
- 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5年,可以续期2次,每次5年。外观专利续展申请享有6个月的宽展期。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新法案接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保护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10年,自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使用之日起计算,未投入商业使用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自申请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