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人工智能、车联网等新兴技术和汽车产业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我国汽车行业发展势头迅猛,2023年,中国首次成为全球最大汽车出口国。随着技术的更新迭代、业务的快速扩张,车企需要对其品牌不断升级,并进行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其中,汽车商标作为代表产品和企业对外的形象、特点乃至文化符号,是企业非常宝贵的无形资产,也是其参与海内外激烈市场竞争的重要利器。
汽车产品如想顺利、稳妥进入市场,则需要确保商标获准注册。根据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第八条(四)规定,申请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合法使用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商标的说明材料。而在工信部备案实操环节,工信部明确要求车辆生产企业需提供商标的注册证。即如果企业无法取得商标注册,将会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而车企在保护商标权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被驳回、异议或无效宣告等情况。以商标注册申请为例,近年驳回率较高,2022年我国商标部分、全部驳回率共计48%,这与我国商标存量较大也有密切关系。截止2023年10月,我国有效商标注册量已高达4544.7万件,这意味着申请人构思出新的商标时,很有可能已被他人申请或注册。在被驳回、异议或无效宣告等情况中,最为常见的情形就是被官方引证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驳回,或是被其他主体以与其在先商标构成近似为由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等。这就涉及到一个核心问题:对商标近似的判断。这关系到企业能否最终拿到商标权,进而稳妥地开展后续各项宣传、使用、维权等工作,因而也成为各大车企重点关注的问题。就汽车产品商标而言,官方在授权确权程序中判断是否构成近似商标时,与普通商品相比是否存在特殊考量因素?实践案例中,官方是如何进行判定的?对于车企而言,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本文将主要对上述问题展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