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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则案例看发明专利保护客体的审查及应对

时间:2020-11-09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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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发明专利保护客体的解释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其中,《专利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第2节指出,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指南中还指出,未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客体。所以,《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技术方案”,应该同时具备技术手段、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三要素。

二、案例分析

授权专利201480074855.7、发明名称为《系统辨识装置》的原始权利要求1为:

一种系统辨识装置,将对作为辨识对象的动态系统施加了伪随机输入的情况下的系统输入输出作为输入,该系统辨识装置的特征在于,具备:

系统输入输出提取部,从所述动态系统的系统输入输出提取应用于辨识的辨识用输入输出数据;

块汉克尔矩阵生成部,根据所述辨识用输入输出数据,生成块汉克尔矩阵;

输入输出矢量生成部,根据所述块汉克尔矩阵,生成所述动态系统的输入矢量以及输出矢量;

LQ分解部,结合所述块汉克尔矩阵而生成数据矩阵,输出对该数据矩阵进行LQ分解而得到的子矩阵;

平行投影生成部,根据所述子矩阵和所述块汉克尔矩阵,生成平行投影;

奇异值分解部,通过所述平行投影的奇异值分解,输出将所述平行投影的左奇异矢量作为列矢量的第1正交矩阵、将所述平行投影的右奇异矢量作为列矢量的第2正交矩阵以及所述平行投影的奇异值;

系统维数决定部,根据所述第2正交矩阵及所述奇异值、所述动态系统的输入矢量及输出矢量、和被指定的系统维数的搜索范围,针对属于该搜索范围的各个维数,辨识记述动态系统的线性离散时间系统的系统矩阵,进而根据基于该系统矩阵计算出的线性离散时间系统的系统特性和动态系统的实际的系统特性的比较,决定系统维数;

状态矢量生成部,根据所述第2正交矩阵及奇异值、和所决定的所述系统维数,生成所述动态系统的状态矢量;和

系统矩阵辨识部,根据所述动态系统的输入矢量及输出矢量以及所述动态系统的状态矢量,辨识记述该动态系统的线性离散时间系统的系统矩阵,

所述系统辨识装置将辨识出的所述系统矩阵作为记述所述动态系统的线性离散时间系统输出。

首先,审查员认为权利要求书的方案是针对辨识对象通过建立输入输出提取部、块汉克尔矩阵生成部、输入输出矢量生成部以及LQ分解部等辨识出动态系统矩阵,其效果在于建立了一个准确的动态系统的模型,即该方案仅仅构造了一种数学模型和数学方法,没有将其建立的模型和方法应用到具体的技术领域并形成基于该数学模型和方法的技术方案,该方法仅涉及对模型的建立,与具体技术领域的物理量无关,因而不是技术方案。

在答复意见中,为了明确具体的技术领域,申请人根据本申请说明书第三实施方式的内容追加了“所述动态系统是DC伺服马达”。

随后,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进一步指出,本申请构造了一种数学模型和数学方法,虽然提到将其建立的模型和方法应用到具体的DC伺服马达技术领域,但是由于其装置各部分的输入输出参数并没有具体的应用领域的物理含义,因此,并未形成基于该数学模型和方法的技术方案,该方法仅涉及对模型的建立,与具体技术领域的物理量无关,因而其不是一种技术方案。

在答复意见中,申请人进一步限定了“所述DC伺服马达的输入是输入电流,所述DC伺服马达的输出是角速度”以进一步明确与具体技术领域的物理量的关系。

但是,审查员在驳回意见中进一步指出,虽然权利要求的方案中提到动态系统是伺服马达,输入是伺服马达的输入电流,输出是伺服马达的角速度,但是在对系统辨识装置的具体辨识过程的相关特征描述中并未涉及关于伺服马达以及其输入电流、角速度,也未涉及如何利用伺服马达的输入电流输出角速度等物理量获得相关矩阵、矢量以进行系统的辨识,也就是说本申请并未将这种辨识装置与伺服马达这一技术领域紧密结合,仅仅提到将这种辨识装置应用于伺服马达,并且输入电流,输出角速度,并未涉及利用系统辨识装置对伺服马达的相关物理量进行何种处理以获得伺服马达的辨识模型。因此,权利要求获得的结果仍然是数学意义上的模型结构和模型系统,权利要求不属于技术方案。

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向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复审请求。

最终,复审委员会认为权利要求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符合专利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

三、总结

在针对客体问题的审查意见进行争辩时,需要阐明权利要求的方案是如何与技术紧密联系的,需要从技术问题、技术手段以及技术效果这三个方面进行争辩。具体到本案例,例如可以尝试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1)技术手段方面:

在技术性的说明中,最主要的还是阐述本申请的方案采用了何种技术手段,充分阐明权利要求的特征所涉及的技术属性。在本案例中,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辨识装置的各部分与动态系统的系统输入输出紧密关联。例如,“系统输入输出”中的系统输入是表示输入电流的“伪随机输入”,“系统输入输出”中的系统输出是对动态系统是加了伪随机输入的情况下的角速度输出,动态系统的系统输入输出、动态系统的输入矢量以及输出矢量分别是与输入电流、角速度相关的物理量。本申请中DC伺服马达的输入是输入电流,DC伺服马达的输出是角速度,通过对“输入电流”、“角速度”等技术参数利用各运算部进行运算,能够始终进行最佳的系统维数的决定。由此可知,权利要求的辨识装置的系统输入输出提取部、块汉克尔矩阵生成部、输入输出矢量生成部、系统维数决定部、系统矩阵辨识部均与动态系统的具有具体物理含义的系统输入输出数据(即电流数据及角速度数据)相关联,LQ分解部、平行投影生成部、奇异值分解部、状态矢量生成部对于中间数据进行处理,其同样是以上述电流数据及角速度数据为基础,其并非只是构造一种数学模型和数学方法,而是以DC伺服马达作为实际的辨识对象,以具有物理含义的输入电流数据及角速度数据为基础,进行相应的数据分析和处理,得到体现DC伺服马达实际系统特性的线性离散时间系统矩阵。所以,该方案采用了技术手段。

(2)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方面:

在技术性的说明中,还需要阐述本发明所针对的技术问题以及所实现的技术效果,从而进一步说明方案的技术属性。在本案中,本申请所针对的问题是“还存在尽管现实的动态系统是稳定的,有时还是被辨识为不稳定系统”这样技术上的问题。通过采用包含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的系统辨识装置,能够得到“使在根据现实的系统输入输出计算出的平行投影的奇异值为平滑的单调减少,从而具有有效值的奇异值和成为可忽略的微小的值的奇异值的边界变得不明确的情况下,也能够从系统维数的决定来排除反复试验,始终进行最佳的系统维数的决定、和记述动态系统的线性离散时间系统的辨识”这样技术上的效果。由此可知,本申请解决了技术问题并取得了相应的技术效果。

总之,在答复关于客体问题的审查意见时,应该准确地站在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角度上,将权利要求的方案作为一个整体,从是否采用了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解决了技术问题并产生了技术效果这三个方面来阐述权利要求是技术方案的理由,从而提高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