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国国名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审查及实践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商标法禁止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主要在于此类...
从“ISOPAR”商标驳回复审案看通用名称的认定
埃克森美孚公司申请注册第 15243902 号“ISOPAR”商标,指定使用在第 1 类“从石油中提炼的工业用碳氢化合物溶液”等商品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在驳回复审程序中,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认定该商标表现为...
从“加工贸易”角度理解涉外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判断
201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2014)民提字第38号案的再审判决(即“PRETUL”案)。该案中,国内商标注册人作为原告(即莱斯公司),认为被告(即亚环公司)为海外客户(即储伯公司)生产的、标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商品侵犯...
从“易倍清”商标权无效案看商标近似判定的标准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丹麦灵北联合股份公司(下称灵北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权无效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第三人珠海联邦制药有限公司(下称联邦公司)在国际分类第5类“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