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注册中类标题的使用
欧盟成员国的基本商标法源于相同的欧盟法律。然而,在一些关键领域,各成员国采纳或适用方式却不尽相同。其中一点就是使用商标尼斯分类中的类标题问题。正是这种差异,导致了欧盟法院的法官最近在“知识产权翻译”案例的判决。 多年...
土耳其扩大界定了使用证据的新范围
根据土耳其官方的消息,除了传统的全国范围内的电视广播传播方式之外,全球范围内的互联网和卫星传送的方式也能够满足法律关于“使用标准”的要求。 以上标准是通过土耳其上诉法院针对某大型国际广播公司未使用其商标的撤销之诉中做...
法院认定来料加工并出口成品至中国境外的行为
我方客户,宏比福比公司使用于“玩具”商品上的第731233号“SCALEXTRIC”商标被第三人温克勒有限公司提出基于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撤销申请,商标局和商评委经过审理认为,宏比福比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商标在规定期间进行了《商标法》意...
关于第1937137号T.U.F.及图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
一、案情简介 1.我所代理瑞士公司“斯特森有限公司(STRELLSON AG)”对“黄锐林”在25类注册的第1937137号商标向商标局提交了撤销申请。 2.商标局裁定使用有效、维持了系争商标的注册。 3.我方在商评委撤销复审程序中进行质证,充分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