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现有技术抗辩
我国专利法承袭德日体制,实行行政机关对于专利权有效性判断与司法机关对于侵权与否判断相分离的双轨制构造。由于这样的制度设计,司法机关不能在民事侵权案件的审理程序中认定专利权的有效性问题。《专利法》第三次修正时将现有技术抗辩制度列入法条,通过现有技术抗辩制度,只要被控侵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方案属于现有技术,就无需涉及专利权有效性问...
发明点技术特征与非发明点技术特征的区别对待
发明点技术特征通常是指,在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中,体现该发明创造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1]。相应地,一项权利要求中,除去发明点技术特征之外的技术特征可以称为非发明点技术特征。 《专利法(2020年修正)》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此外,...
浅谈关于使用公开的认定
根据现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然而,在2008年修改前的《专利法》中并没有明确提及现有技术这一概念。2000年修正的《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前半部分中规定了: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2008年修改...
专利侵权判定中的“逐步”拓展与“层层”限制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一直是各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从国外的侵权判定司法实践来看,经历了一个从整体技术方案比较到具体技术特征一一进行对比的过程。具体而言,专利侵权判定需要被控技术方案(产品或方法)与专利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作比较,那么怎样的比较结果才会被判定为侵权,这其中又存在多少拓展和限制呢? 在侵权判定过程中,最先适用的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