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权期限补偿相关问题简介
我国2020年第四次修改的新《专利法》增加了关于专利权期限补偿的规定。新《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新《专利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新...
美国专利再颁程序对权利要求的修改限制
在美国专利体系中,再颁程序允许专利权人对已授权的专利进行修改。根据美国发明法案(America Invents Act,AIA)35 U.S.C.251的规定,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专利权人可以对原专利进行修改并提交再颁申请:专利因说明书或附图存在缺陷,或因专利权人主张的权利范围过宽或过窄,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或无效。再颁申请被授权后的保护期限为原专利的剩余保护期限。 AIA 35 U.S.C.25...
香港创科业界申请内地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简介
根据香港知识产权署6月25日新闻公布,为优化香港和深圳的保护知识产权跨境便利措施,在《关于协同打造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的十六条措施》(《十六条措施》)的框架下,自2025年6月30日起,香港的创新科技(创科)业界将可受惠于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的专利快速预审服务。 在优化措施下,在内地申请专利保护的香港创科业界(包括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浅谈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
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是第四次专利法修改后引入的新制度,也是专利法最重要的修改内容之一,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适应专利法的修改,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的新版《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也相应增加了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相关规定。本文将针对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进行简要介绍。 一、背景 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源于美国。1999年美国《发明人保护法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