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专利维权简介
罗马尼亚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布加勒斯特市法院有三个部门审理知识产权事务。这些部门的法官对专利事务很了解。管辖按被告住所地或侵权发生地。此外,布加勒斯特市法院也是专门审理专利无效的法院。 专利权人也可以选择海关保护的途径,以防止侵权产品进入罗马尼亚。海关可以依职权调查,或者依申请调查,程序比较简单,海关可以销毁查获的侵权产品。专利权...
美国101法条的简析及生物医药企业的应对策略建议
近十几年以来,美国最高法院围绕35 USC 101(本文也称为101法条)做出了一系列判决,对电学领域和生物医药领域申请人的专利保护策略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生物医药领域中,用作疾病诊断标志物的基因产物、疾病诊断的方法和天然的益生菌等研究成果都具备重大的商业价值。然而,在上述一系列判决的影响下,这些研究成果在商业化之前在美国面临着如何获得充分专利保护的...
欧洲专利制度中的第三方意见
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第115条的规定,在欧洲专利申请公布后,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向欧洲专利局提交关于该申请或专利所涉及发明的可专利性意见。第三方意见不仅适用于授权前程序,也适用于授权后程序,例如异议程序、上诉程序、撤销程序或限制程序等。 第三方意见的提交,旨在从法律层面确保无效的专利不被错误地授予或维持专利权。为深入了解欧洲专利制度中的第三方意见...
美国专利审查实践中现有技术文件的核查
现有技术是用于确定发明创造的专利性时涉及到的一个重要概念。在答复发明创造的新颖性或创造性问题之前,核查现有技术是重要的步骤。在中国审查实践中,现有技术认定错误的情况极少发生。但在美国专利实践中,需要我们更加谨慎的核查对比文件是否构成现有技术。 美国专利法35 U.S.C.第102条(a)款对现有技术做出了规定: (a)发明人应享有专利权,除非 (1)主张权利的发...